職業衛生檢測與評價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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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職業衛生檢測與評價基礎知識
一、職業衛生
1、職業病防治的“三級預防”原則
一級預防,亦稱病因預防:即從根本上消除和控製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止職業病的發生。1、 技術措施:以無毒物質代替有毒物質;使用遠距離操作或自動化、半自動化操作,防止有害物質跑、冒、滴、漏;加強通風、除塵、排毒措施。2、 組織措施:合理組織、安排勞動過程,建立、健全勞動製度,貫徹執行國家製定的衛生法規。3、 衛生保健措施:做好就業前體格檢查;做好衛生宣傳、健康教育;注意平衡膳食和保健食品供給;加強鍛煉,提高機體抵抗力。
二級預防,又稱臨床前期預防:即通過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防治病損的發展。1、 對職業接觸人群,開展普查、篩檢、定期健康檢查、明確診斷,及時治療。2、 定期對生產環境進行監測,發現問題立即采取防治對策。
三級預防,又稱臨床預防。使患者在明確診斷後,得到及時、合理的處理,防治疾病惡化及複發,防止勞動能力喪失。對慢性職業病患者,通過醫學監護、預防並發症和傷殘。通過功能性和心理康複治療,做到病而不殘,殘而不廢,達到延長壽命的目的。
2、防塵“八字方針”與《職業衛生名詞術語》的內容:
防塵“八字方針”是:“革、水、密、風、護、管、教、查”
革,即技術革新。
改革工藝過程,革新生產設備,使生產過程中不產生或少產生粉塵,以低毒粉塵代替高毒粉塵,是防止粉塵危害的根本措施。
具體的措施主要體現在各行業粉塵工作場所實行生產過程的機械化、管道化,密閉化、自動化及遠距離操作等。
水,即濕式作業。
采用濕式作業來降低作業場所粉塵的產生和擴散,是一種經濟有效的防塵措施。在礦山企業推廣的鑿岩,水式電煤鑽,煤層注水,放炮噴霧,扒裝岩渣灑水,衝洗岩幫等措施。
密,即密閉塵源。對不能采取濕式作業的場所,應采取密閉抽風除塵的辦法。如采用密閉塵源與局部抽風機結合,使密閉係統內保持一定負壓,可有效防止粉塵逸出。
風,即通風除塵。
通風除塵是通過合理通風來稀釋和排出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的一種除塵方法。在礦山係統,雖然各主要產塵工序都采用了相應的防、降塵措施,但仍有一部分粉塵,尤其是呼吸性粉塵懸浮在空氣中難以沉降下來。針對這種情況,通風排塵是非常有效的除塵方法。
護,即個體防護。
對於采取一定措施仍不能將工作場所粉塵濃度降至國家衛生標準以下,或防塵設施出現故障等情況,為接塵工人佩戴防塵口罩仍不失為一個較好的解決辦法。但目前礦山企業在為工人佩戴防塵口罩上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部分礦山企業未按規定給工人配發防塵口罩;二是雖為工人配發了防塵口罩,但數量不足;三是配發的防塵口罩,由於產品質量低劣,工人不願意佩戴。針對這些情況,筆者認為對於沒有達到國家粉塵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除應積極采取措施治理粉塵,還應為接塵人員配備質量合格、數量足夠的防塵口罩,以減少粉塵對工人健康的危害。生產、經營防塵口罩的企業,應按照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為用戶提供質優價廉的產品,滿足市場的需要。另外,我國目前在用的防塵口罩產品標準和產品檢測檢驗規範也比較落後,應盡快修改和頒布新的防塵口罩產品標準和檢測規範,以適應我國經濟發展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管,即加強管理。
要認真貫徹實施《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健全防塵的規章製度,定期監測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濃度。用人單位負責人,應對本單位塵肺病防治工作負有直接的責任。應采取措施,不僅要使本單位工作場所粉塵濃度達到國家衛生標準,而且要建立健全粉塵監測、安全檢查、定期健康監護製度;加強塵肺病患者的治療、療養和職業衛生宣傳教育等的管理工作。
查,即加強對接塵工人的健康檢查、對工作場所粉塵濃度進行監測和各級監管部門、安全監察機 構對塵肺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新近國家對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職責進行了調整,由過去衛生部監督管理工作場所職業衛生調整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煤礦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由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執行。
教,即宣傳教育。
對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接塵工人應進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培訓和宣傳教育,了解生產性粉塵及塵肺病防治的基本知識,使工人認識到塵肺病是百分之百可防的,隻要做好防塵、降塵工作,塵肺病是可以消除的。
3、《職業衛生名詞術語》中常用職業衛生名詞術語
職業衛生 :是對工作場所內產生或存在的職業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損害進行識別、評估、預測和控製的一門科學,其目的是預防和保護勞動者免受職業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響和危險,使工作適應勞動者,促進和保障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的身心健康和社會福利。
衛生標準 :為實施國家衛生法律法規和有關衛生政策,保護人體健康,在預防醫學和臨床醫學研究與實踐的基礎上,對涉及人體健康和醫療衛生服務事項製定的各類技術規定。
職業衛生標準 :為實施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保護勞動者健康,預防、控製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由法律授權部門製定的、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實施的技術要求。
職業醫學 :研究職業性有害因素所致的人體健康損害,包括工作有關疾病、職業病和傷害等的診斷、治療、康複和勞動能力鑒定的一門臨床醫學,也是研究預防控製職業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人體健康損害的預防醫學。
職業危害 :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的工作有關疾病、職業病和傷害。
職業性有害因素 :又稱職業病危害因素,在職業活動中產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對職業人群健康、安全和作業能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因素或條件,包括化學、物理、生物等因素。
有害效應:機體因接觸有毒有害物質而產生或出現的不良健康效應或毒作用效應。
接觸-反應關係 :群體接觸某一定量有毒有害物質與群體中產生某種程度效應者的百分率的關係。
接觸-效應關係 :個體或群體接觸某一定量有毒有害物質與一定程度健康效應之間的關係。
接觸水平:職業活動中勞動者接觸某種或多種職業性有害因素的濃度(強度)和接觸時間。
行動水平 :工作場所職業性有害因素濃度達到該水平時,用人單位應采取包括監測、健康監護、職業衛生培訓、職業危害告知等控製措施,一般是職業接觸限值的一半。
工作場所:勞動者進行職業活動、並由用人單位直接或間接控製的所有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 :勞動者從事職業活動或進行生產管理而經常或定時停留的崗位和作業地點。
密閉空間 :與外界相對隔離,進出口受限,自然通風不良,足夠容納一人進入並從事非常規、非連續作業的有限空間[如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船艙(船舶燃油艙、燃油櫃、鍋爐內部、主機掃氣道、罐體、容器等封閉空間和大艙)、地下倉庫、儲藏室、地窖、穀倉等],分為無需準入密閉空間和需要準入密閉空間。
氣溶膠 :以液體或固體為分散相,分散在氣體介質中的溶膠物質,如粉塵、霧或煙。
粉塵:能夠較長時間懸浮於空氣中的固體微粒。
煙 :分散在空氣中的直徑<0.1μm的固體微粒。
霧:分散在空氣中的液體微滴,多由蒸氣冷凝或液體噴散形成。
生產性粉塵: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粉塵。按粉塵的性質分為:無機粉塵(inorganic dust,含礦物性粉塵、金屬性粉塵、人工合成的無機粉塵);有機粉塵(organic dust,含動物性粉塵、植物性粉塵、人工合成有機粉塵);混合性粉塵(mixed dust,混合存在的各類粉塵)。
確定的人類致癌物:對人類致癌性證據充分的物質。
可能的人類致癌物 :對人類致癌性證據有限,對實驗動物致癌性證據充分的物質。
可疑致癌物:對人類致癌性證據有限,對實驗動物致癌性證據並不充分;或指對人類致癌性證據不足,對實驗動物致癌性證據充分的物質。
毒物 :在一定條件下,較低劑量能引起機體功能性或器質性損傷的外源性化學物質。
高毒物質 :納入國家高毒物品目錄,需要進行特殊管理的物質。
劇毒物質:小劑量/少量侵入機體,短時間內即能致人、畜死亡或嚴重中毒的物質。
致畸物 :又稱致畸原,能使發育中的胎兒產生永久性結構異常的物質。
致突變物 :又稱致突變原或誘變物,能引起遺傳物質突變的化學物質或物理因素。
致敏物 :又稱變應原或過敏原(anaphylactogen),指能引起變態反應的抗原,包括完全抗原和半抗原。
刺激物 :可致眼、皮膚或呼吸道黏膜發生可逆性炎性反應的物質。
腐蝕物 :可致眼、皮膚或呼吸道發生不可逆性組織損傷的物質。
急性毒性:一次或24h內多次給實驗動物染毒化學物質所致的中毒效應。
亞急性毒性:實驗動物在14d或28d內,連續或反複給實驗動物染毒化學物質所致的中毒效應。
亞慢性毒性:實驗動物在其部分生存期(不超過10%的生命周期)內,一般為30d~90d,連續或反複給實驗動物染毒化學物質所致的中毒效應。
慢性毒性:實驗動物在其正常生命期的大部分時間內連續或反複給實驗動物染毒化學物質所致的中毒效應。
蓄積毒性 :給實驗動物反複染毒或接觸化學物質後,吸收量大於排泄量,或毒性作用多次累加所致功能性或結構性損害。
選擇毒性 :化學物質隻對某種生物或組織器官產生損害作用,而對其他生物或組織器官無害的現象。
遲發毒性:接觸某些毒物,當時不引起明顯病變,或者在急性中毒後臨床上可暫時恢複,但經過一段時間後又出現一些明顯的病損和明顯的臨床中毒表現。
致突變性:環境理化因素導致生物體遺傳物質結構和/或數量的改變。
全身毒性 :化學物質對機體所產生的毒效應不僅發生在開始接觸的部位,而且影響到機體的主要係統、器官和組織。
器官毒性 :化學物質引起器官的生理、生化或形態學的異常改變。
生殖毒性 :化學物質損害正常生殖係統或正常生殖器官功能的能力。
胚胎毒性:化學物質所致的孕體著床前後直到器官形成期結束的所有損害。
發育毒性:屬生殖毒性,指子代在出生前、圍產期和出生以後所顯現出的生長遲緩、結構畸形、功能異常或死亡。
毒效應 :又稱毒性效應、毒性作用或毒作用,指毒物或藥物對機體所致的、有害的生物學改變。
致敏作用 s:變應原進入機體刺激免疫係統所引起的機體組織損害或生理功能障礙。
致畸作用 :幹擾子宮內胚胎或胎兒的正常發育,使新生兒異常率明顯增高的特殊毒性作用。
致突變作用:又稱誘變作用,環境理化因素引起遺傳物質發生改變的效應,此種改變可隨細胞分裂過程傳遞。
致癌作用:致癌物引起或誘導正常細胞發生惡性轉化並發展成為腫瘤的過程。
聯合作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毒物同時或先後作用於機體所產生的毒作用。
獨立作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毒物同時或先後作用於機體時所產生的毒作用互不影響,彼此獨立。
加強作用 :指一種化學物質對某器官或係統無毒性或毒性較低,但與另一種化學物質同時或先後暴露時使其毒性效應增強。
交互作用:兩種或兩種以上化學物質造成比預期的相加作用更強的(協同、增強)或更弱的(拮抗)聯合作用。
拮抗作用 :兩種或兩種以上毒物同時或先後作用於機體所產生的毒作用低於各個化學物質單獨毒性效應的總和。
協同作用 :兩種或兩種以上毒物同時或先後作用於機體所產生的毒作用大於各個化學物質單獨對機體的毒性效應的總和。
4職業病危害因素來源、分類、接觸途徑、理化特性及衛生學意義。確定危害因素的種類、來源、形式或性質、分布、濃度或強度、作用條件、危害程度;分析影響勞動者健康的方式、途徑、程度,確定健康監護指標;為職業病診斷提供證據;確定職業病危害監測指標;明確職業病危害控製的目標,指導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的實施;是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的基礎和重要環節;為職業衛生管理提供科學依據;是職業病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也是職業衛生監督的重要技術支撐。
5熟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接觸方式與劑量-反應關係:
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方式分為直接暴露、間接暴露、或者定點和巡檢:劑量-反應關係指毒物作用於機體時的劑量與所引起的生物 學效應的強度或發生頻率之間的關係。它反 映毒性效應和接觸特征,以及它們之間的關 係,是評價毒物的毒性和確定安全接觸水平的基本依據,是毒理學所有分支領域的最基本的研究內容。
6職業衛生調查(含工作日寫實)的內容、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項。
. 職業衛生調查;
a)項目概況與試運行情況調查:主要調查工程性質、規模、地點、建設施工階段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職業健康監護等職業衛生管理情況、“三同時”執行情況及工程試運行情況等。
b)總體布局和設備布局調查:調查項目的總體布局和設備布局情況。
c)職業病危害因素調查:調查生產工藝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來源、理化性質與分布以及生產環境和勞動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開展工作日寫實並調查勞動定員以及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相關情況。
d) 職業病防護設施與應急救援設施調查:調查生產工藝過程、生產環境和勞動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散)源或生產過程及其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理化性質和發生(散)特點等,以及所設置各類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種類、地點及運行維護狀況等;調查生產工藝過程、生產環境和勞動過程中存在的可導致急性職業損傷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理化性質和危害特點、可能發生泄漏(逸出)或聚積的工作場所等,以及所設置各類應急救援設施的種類、地點及運行維護狀況等。
e)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調查:調查各類職業病危害作業工種(崗位)及其相關工作地點的環境狀況、所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理化性質、作業人員實際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狀況等,以及各類職業病危害作業工種(崗位)所配備防護用品的種類、數量、性能參數、適用條件以及防護用品使用管理製度等。
f)建築衛生學調查:調查建築結構、采暖、通風、空氣調節、采光照明、微小氣候等建築衛生學情況。
g)輔助用室調查:調查工作場所辦公室、生產衛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廁所)、婦女衛生室、醫務室等輔助用室情況。
h)職業衛生管理情況調查:調查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及人員設置情況、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及其執行情況、職業衛生管理製度與操作規程及執行情況、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製度、職業病危害的告知情況、職業衛生培訓情況、職業健康監護製度、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其演練情況、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及中文警示說明的設置狀況、職業病危害申報情況、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等。
工作日寫實的內容
崗位勞動評價工作日寫實的具體內容有以下五方麵:
(1)、寫實對象及其所在崗位的基本情況。
(2)、工作日內從事的各種活動的名稱、內容和動作時間。
(3)、各種活動的位置。
(4)、各種有害因素狀況和接觸時間。
(5)、寫實對象或所在崗位寫實時間內完成的工作量。
工作日寫實類型
工作日寫實根據觀察對象和目的的不同可分為五種,即個人工作日寫實、工組工作日寫實、多機床看管工作日寫實、自我工作日寫實和非凡工作日寫實。
(1)、個人工作日寫實
以某一作業者為對象,由觀察人員實施的工作日寫實。是工作日寫實的一種基本形式。個人工作日寫實的目的側重於調查工時利用,確定定額時間,總結先進工作方法和經驗等。
(2)、工組工作日寫實
以工組為對象,由觀察人員實施的工作日寫實。可細分為兩類:
1)同工種工組工作日寫實:被觀察的工組為相同工種的作業者(如都是車工、都是造型工)。此種寫實可以獲得反映同類作業者在工時利用以及在生產效率等方麵的優劣和差距資料,發現先進工作方法以及引起低效或時間浪費的原因。
2)異工種工組工作日寫實:被觀察的工組為不同工種工人構成(如兼有基本工人和輔助工人之工組,兼有多種技術工種之工組。)此種寫實可以獲得反映組內作業者負荷、配合等情況的資料,為改善勞動組織,確定合理定員等提供依據。
(3)、多機床看管工作日寫實
以多機床看管工人為對象,由觀察人員實施的工作日寫實。此種寫實主要用於研究多機床看管工人作業內容、操作方法、巡回路線等的合理性,以及機器設備運轉,工作地的布置、供給、服務等情況,以發現並解決多台看管存在的問題,以發現並解決多台看管存在的問題,為充分地發揮工人和設備的效能提供依據。
(4)、自我工作日寫實
以作業者本人為對象,由作業者自己實施的工作日寫實。此種寫實,有特定的寫實記錄表格,由作業者作原始記錄,專業人員作分析改進。主要用於研究由組織原因造成的工時損失的規模和原因,目的是為改進企業治理,減少停工時間和非生產時間提供依據。
(5)、非凡工作日寫實
以研究特定現象為目的,以個人或工組為對象,由觀察人員實施的工作日寫實。特點是隻觀察記錄、分析研究工作班內與研究目的有關的事項及其消耗時間。既可對個人,也可對工組時間。既可對個人,也可對工組進行。例如,調查繁重體務勞動工人的休息與生理需要時間,調查材料、能源缺乏引起的停工時間損失,調查長期完不成生產定額者的工作狀態等等,都可通過非凡工作日寫實獲得所需的情況和資料。
工作日寫實的程序分為寫實前預備、與實觀察記錄和整理分析三個階段。
(1)、寫實前預備
1)根據寫實的選擇對象。為了分析和改進工時利用的情況,找出工時損失的原因,可以分別選擇先進、中間和後進工人為對象,便於分析對比;為製定定額提供資料,應選擇介乎一般和先進之間的工人為對象;為了總結先進經驗,應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先進工人為對象。
2)事先調查寫實對象和工作地情況,如設備、工具、勞動組織、工作地布置、工人技術等級、工齡、工種等。假如寫實是為了提供製定定額的數據資料,需要消除生產和治理方麵不正常的因素,以便使測定資料具有代表性。
3)寫實人員要把寫實的意圖和目的,向寫實對象講清楚,以便取得工人的積極配合。
4)明確劃分寫實事項,並規定各類工時的代號,以便記錄。
(2)、寫實觀察記錄
寫實應從工作班開始,一直到下班結束,並將整個工作日的工時消耗毫無遺漏地記錄下來,以保證寫實資料的完整性。在觀察記錄過程中,寫實人員要集中精力,在工人的配合下,按順序判明每項活動的性質,並簡明扼要地記錄每一事項及起止時間。假如發生與機動時間交叉的活動項目,應記清其內容。
(3)、寫實資料的整理與分析
1) 計算各項活動事項消耗的時間。
2)對所有觀察事項進行分類,通過匯總計算出每一類工時的合計數。
3)編製工作日寫實匯總表,在分析、研究各類工時消耗的基礎上,分別計算出每類工時消耗占全部工作時間和占作業時間的比重。
4)擬定各項改進工時利用的技術組織措施,計算通過實施技術組織措施後,可能提高勞動生產率的程度。
5)根據寫實結果,寫出分析報告。
7、熟悉職業衛生工程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的種類、適用範圍和選用原則
職業衛生防護設施指應用工程技術手段控製工作場所產生的有毒有害物質,防止發生職業危害的一切技術措施。包括:a. 防塵、b. 防毒、c. 防噪聲、振動、d. 防暑降溫、防寒、防潮、e. 防非電離輻射(高頻、微波、視頻)、f. 防電離輻射、g. 防生物危害、h. 人機工效學等。
A防塵:集塵風罩、過濾設備(濾芯)、電除塵器、濕法除塵器、灑水器
B防毒;隔離欄杆、防護罩、集毒風罩、過濾設備、排風扇(送風通風排毒)、燃燒淨化裝置、吸收和吸附淨化裝置\有毒氣體報警器、防毒麵具、防化服
C 防噪聲、振動:隔音罩、隔音牆、減振器
D防暑降溫、防寒、防潮:空調、風扇、暖爐、除濕機
E防非電離輻射(高頻、微波、視頻)屏蔽網、罩
F防電離輻射:屏蔽網、罩
G防生物危害:防護網、殺蟲設備
H人機工效學:如通過技術設備改造,消除生產過程中的有毒有害源;生產過程的中密閉、機械化、自動化、智能化措施、隔離操作和自動控製等
8、選擇、設計和評價職業病危害防護技術措施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遵循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措施的優先順序;
(2)提出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應具有針對性、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
(3)提出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應符合國家、地方、行業有關標準和設計規定。
9、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措施選擇的優先順序原則
(1)按培訓考試教程《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
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措施優先順序選擇應遵循的原則:
① 以無毒代替有毒,低毒代替高毒,優先采用無危害或危害性較小的工藝和物料。
② 改良生產工藝與作業方法,減少有害物的泄漏和擴散。
③ 盡量采用生產過程密閉化、機械化、自動化的生產裝置。
④ 采用自動監測、報警裝置和連鎖保護、安全排放等裝置,實現自動控製、遙控或隔離操作,盡可能避免操作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直接接觸產生有害因素的設備和物料。
⑤ 根據生產工藝和粉塵、毒物特性,采取防塵、防毒通風措施控製其擴散,使工作場所有害物質濃度達到《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10常用的個體防護用品:
a) 頭部防護用品
b) 眼麵防護用品
c) 聽力防護用品
d) 呼吸防護用品
e) 軀幹防護用品
f) 手部防護用品
g) 足部防護用品
h) 墜落防護用品
I)皮膚防護用品
10個體防護用品選用原則與標準
1.根據工作場所有害因素進行選用
(1) 粉塵有害因素
在《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中規定有47種粉塵,這些粉塵都是對人體健康有損害的,工作場所環境空氣中粉塵超過限值,應采用防顆粒物的呼吸器,其中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產品應符合GB2626-2006標準要求(2006年12月1日實施)。送風過濾式產品應符合LD6-1991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通用技術條件等標準。
(2) 化學性有害因素
在《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中規定有毒物質有329種,凡是作業場所超過限值,除采取防毒工程技術措施外,還應提供個人防護用品。這些防毒呼吸用品,應符合過濾式防毒麵具通用技術條件GB2890-1995、GB8159礦用一氧化碳自救器等要求;供氣式防毒用品應符合GB17556自給式壓縮空氣呼吸器標準要求。
(3) 物理有害因素
工作場所物理有害因素包括電離輻射暴露限值、高溫作業分級、激光、局部振動、煤礦井下采掘作業地點氣象條件,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體力作業時心率和能量消耗的生理限值及紫外輻射、紅外輻射、噪聲級限值等在GBZ1-2002和GBZ2-2002中都有規定。針對不同的有害因素,可選用相應的防護用品,如防紫外紅外輻射傷害的護目鏡和麵具、焊接護目鏡產品應符合GB/T3609.1-1994焊接眼麵防護具的要求;高溫輻射場所選用阻燃防護服應符合GB8965-1998的要求。
有靜電和電危害的作業場所應選用防靜電工作服和防靜電鞋,產品應符合GB12014要求和GB4385要求;防止電危害應選用帶電作用屏蔽服或高壓靜電防護服以及電絕緣鞋(靴)、電絕緣手套等防護用品,其產品應符合GB6568.1-2000、GB18146-2000、GB12011-2000和GB17622-1998等標準要求。
有機械、打擊、切割傷害的作業場所,應選用安全帽、安全鞋和防護手套、護目鏡等防護用品,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4) 生物性有害因素
如接觸皮毛、動物引起的炭疽杆菌感染、布氏杆菌感染、森林采伐引起的腦炎病菌感染,醫護人員接觸患者引起細菌、病毒性感染。在這些場所選用呼吸防護品時,產品應符合GB19083-2003醫用防護口罩技術要求;選用防護服產品應符合GB19082-2003醫用一次性防護服技術要求。
2.根據作業類別選用
在GB/T11651《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中對38種作業規定了如何選用防護用品,例如高處作業(如建築安裝架線、高崖作業旁懸吊、塗裝貨物堆壘)應選用安全帽、安全帶和防滑工作鞋,存在物體墜落、撞擊的作業(如建築安裝、冶金、采礦、鑽探、造船、起重、森林采伐)應選用安全帽和安全鞋。
3.根據工作場所有害因素的測定值選用
如果工作場所粉塵濃度較低,選用隨棄或防顆粒物呼吸器級別KN95即可;如粉塵屬石棉纖維,則應選用KN100的呼吸器(可更換式半麵罩或全麵罩);如工作場所的有害物質是缺氧(空氣中氧含量低於18%)或劇毒品,當濃度很高危及生命時,則應選用隔離式空氣呼吸器或氧氣呼吸器等防護用品。
4.根據有害物對人體作用部位進行選用
如果有害物會傷害頭部、耳、眼麵、呼吸、手臂、身體、皮膚、足部等部位,應根據不同部位進行相對應防護用品的選用。
5.根據人體尺寸進行選用
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隻有與個人尺寸相匹配才能發揮最好的防護功能,因此,在選用個人防護用品時應有不同型號供使用者選用。
勞動防護用品不是可有可無的物品,它是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和健康的最後一道防線,用人單位應遵循國家法規,為從業人員配發勞動防護用品,選用有工業生產許可證和安全標誌的產品,選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產品。
11、呼吸防護用品
(1) 呼吸防護的目的有兩個,一是防缺氧危害,二是防有害物質危害。
(2)相關技術文件有:GB 2626-2006《呼吸防護用品 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GB 2890-2009《呼吸防護用品 自吸過濾式防毒麵具》、GB/T 18664《呼吸防護用的選擇、使用及維護》、安監總廳安健[2015]124號《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範》、GB/T 29510-2013《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GB/T 11651-2008《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範》等。
(3)GB 2626-2006的主要內容
1)麵罩分類有3,隨棄式麵罩,可更換式半麵罩、可更換式全麵罩。
2)過濾元件分2,KN與KP,前者過濾非油性顆粒物,後者過濾油性與非油性顆粒物。非油性指如氯化鈉無機物,油性如鄰苯二甲酸二辛酯等有機物。
3)每種類型均有3過濾等級,90、95、100,其過濾能力分別為≥90.0%、≥95.0%、≥99.97%。全麵罩例外,無90。
4)識別標記。過濾原件有級別標注,如GB 2626-2006 KP100,表示該過濾件能100%過濾油性與非油性顆粒物。
5)顆粒物包括:粉塵、煙、霧、微生物。
(4) GB 2890-2009的主要內容
1)防禦氣體、蒸氣、顆粒物(煙霧)對眼部與呼吸係統的危害。
2)連接方式分導管與直接式,按結構分半麵罩與全麵罩。
3)過濾件:普通(P)、多功能(D)、綜合(Z)、特殊(T)。
4)普通七種:
A型-防護有機氣體或蒸氣,褐色;
B-無機氣體或蒸氣,灰色;
E-二氧化硫或其他酸性氣體或蒸氣,黃色;
K-氨及氨的衍生物,綠色;
CO-防護一氧化碳,白色;
Hg預防汞蒸氣
H2S:防護硫化氫氣體
(5)選擇原則
a. 識別有害環境:有害環境?是否缺氧?汙染物濃度?顆粒物?氣體或蒸氣?是否有放射性?汙染物危害特性(皮膚吸收?皮膚過敏?刺激性?腐蝕性?特征性氣味?)
b. 如缺氧(氧含量小於18%)、危害物質未知、或濃度超過IDLH,選擇正壓式SCBA,或配正壓供氣式全麵罩或密合型頭罩(須同時配備合適的輔助逃生呼吸防護用品)。
c. 單一物質或混合物組分的最大危害因數大於1,選擇APF大於危害因數的防護用品,但品種要合適。
d. 不存在空氣汙染物,或危害因數小於等於1,無需使用呼吸防護用品。
e. 自吸過濾式半麵罩(常見的那種遮住口腔的口罩)APF=10,全麵罩=100。
f. 附錄中有317個常見物質的IDLH濃度。
g. 失效識別。超過有效期;生產商計算軟件;損毀;失效顯示;嗅到氣味(不是很科學)、阻力明顯增加、髒汙等。3M公司網站有個濾毒盒估算軟件
12《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規定的職業接觸限值類別、涵義及應用
一、化學因素 職業接觸限值
勞動者在職業活動過程中長期反複接觸,對絕大多數接觸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許接觸水平,是職業性有害因素的接觸限製量值。化學有害因素的職業接觸限值包括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和最高容許濃度三類。物理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包括時間加權平均容許限值和最高容許限值。
2 最高容許濃度 MAC:
在一個工作日內、任何時間和任何工作地點有毒化學物質均不應超過的濃度。
3 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 PC-STEL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許短時間(15min)接觸的濃度。
.4 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 :PC-TWA以時間為權數規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許接觸濃度。
5峰接觸濃度 ;PE
在最短的可分析的時間段內(不超過15 min)確定的空氣中特定物質的最大或峰值濃度。對於接觸 具有PC-TWA但尚未製定PC-STEL的化學有害因素,應使用峰接觸濃度控製短時間的接觸。在遵守 PC-TWA的前提下,容許在一個工作日內發生的任何一次短時間(15 min)超出PC-TWA水平的最大接 觸濃度。
6 接觸水平:
應用標準檢測方法檢測得到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特定時間段內實際接觸工作場所職業性有害因 素的濃度或強度。
7職業接觸限值比值 :OELs
勞動者接觸某種職業性有害因素的實際接觸水平與該因素相應職業接觸限值的比值。
2GBZ 2.1—2019 當勞動者接觸兩種以上化學有害因素時,每一種化學有害因素的實際測量值與其對應職業接觸限值 的比值之和,稱為混合接觸比值(ratio of mixed exposure)。
8行動水平 action level
勞動者實際接觸化學有害因素的水平已經達到需要用人單位采取職業接觸監測、職業健康監護、職 業衛生培訓、職業病危害告知等控製措施或行動的水平,也稱為管理水(administration level)或管理 濃度(administration concentration)。
化學有害因素的行動水平,根據工作場所環境、接觸的有害因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為該因素 容許濃度的一半。
生物接觸限值;BELs
針對勞動者生物材料中的化學物質或其代謝產物、或引起的生物效應等推薦的最高容許量值,也是 評估生物監測結果的指導值。每周5d工作、每天8h接觸,當生物監測值在其推薦值範圍以內時,絕大 多數的勞動者將不會受到不良的健康影響。又稱生物接觸指數(Biological Exposure Indices,BEIs)或 生物限值(biological limit values,BLVs)。
不同類型職業接觸限值的正確運用
.1 在評價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狀況或勞動者個人接觸水平時,應正確運用PC-TWA、PC-STEL或MAC, 並按照有關標準的規定進行空氣采樣、監測。
.2 PC-TWA是評價勞動者接觸水平和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狀況的主要指標。職業病危害控製效果評價、 定期的職業病危害評價、係統接觸評估,或因生產工藝、原材料、設備等發生改變需要對工作場所職業 病危害程度重新進行評估時,尤應著重進行TWA的檢測、評價。
1) 個體檢測是測定TWA的比較理想的方法,能較好地反映勞動者個體實際接觸水平和工作場所 衛生狀況,是評價化學有害因素職業接觸的主要檢測方法。
2) 定點檢測也是測定TWA的一種方法,主要反映工作場所空氣中化學有害因素的濃度,也反映 勞動者的個體接觸水平。應用定點檢測方法測定TWA時,應采集一個工作日內某一工作地點、各時段的 樣品,按各時段的持續接觸時間與其測得的相應濃度乘積之和除以8,得出一個工作日的接觸化學有害 因素的時間加權平均接觸濃度(CTWA)。可按公式(A.1)計算。
時間加權平均濃度的計算公式:Ctwa=(C1T1+ C2T2+ C3T3+……CNTN)/8
一、物理因素接觸限值
1超高頻輻射 ultra high frequency radiation
又稱超短波,指頻率為30MHz~300MHz或波長為10m~1m的電磁輻射,包括脈衝波和連續波。
一個工作日內超高頻輻射職業接觸限值見表1。
表1 工作場所超高頻輻射職業接觸限值
接觸時間 |
連續波 |
脈衝波 |
||
功率密度(mW/cm2) |
電場強度(V/m) |
功率密度(mW/cm2) |
電場強度(V/m) |
|
8h |
0.05 |
14 |
0.025 |
10 |
4h |
0.1 |
19 |
0.05 |
14 |
2高頻電磁場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igh frequency高頻電磁場 high 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頻率為100kHz~30MHz,相應波長為3km~10m範圍的電磁場
8h高頻電磁場職業接觸限值見表2。
表2 工作場所高頻電磁場職業接觸限值
頻率(f,MHz) |
電場強度(V/m) |
磁場強度(A/m) |
0.1≤f≤3.0 |
50 |
5 |
3.0<f≤30 |
25 |
- |
3工頻電場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power frequency electric field in the workplace工頻電場 power frequency electric field
頻率為50Hz的極低頻電場。8h工作場所工頻電場職業接觸限值見表3。
表3 工作場所工頻電場職業接觸限值
頻率(Hz) |
電場強度(kV/m) |
50 |
5 |
4激光輻射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laser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激光 laser radiation 波長為200nm~1mm之間的相幹光輻射。
8h眼直視激光束的職業接觸限值(見表4)
表4 眼直視激光束的職業接觸限值
光譜範圍 |
波長(nm) |
照射時間(s) |
照射量(J/cm2) |
輻照度(W/cm2) |
紫外線 |
200~308 |
1×10-9~3×104 |
3×10-3 |
|
309~314 |
1×10-9~3×104 |
6.3×10-2 |
|
|
315~400 |
1×10-9~10 |
0.56t1/4 |
|
|
315~400 |
1×10~103 |
1.0 |
|
|
315~400 |
1×103~3×104 |
|
1×10-3 |
|
可見光 |
400~700 |
1×10-9~1.2×10-5 |
5×10-7 |
|
400~700 |
1.2×10-5~10 |
2.5t3/4×10-3 |
|
|
400~700 |
10~104 |
1.4CB×10-2 |
|
|
400~700 |
1×104~3×104 |
|
1.4CB×10-6 |
|
紅外線 |
700~1050 |
1×10-9~1.2×10-5 |
5CA×10-7 |
|
700~1050 |
1.2×10-5~1×103 |
2.5 CA t3/4×10-3 |
|
|
1050~1400 |
1×10-9~3×10-5 |
5×10-6 |
|
|
1050~1400 |
3×10-5~1×103 |
12.5t3/4×10-3 |
|
|
700~1400 |
1×104~3×104 |
|
4.44CA×10-4 |
|
遠紅外線 |
1400~1×106 |
1×10-9~10-7 |
0.01 |
|
1400~1×106 |
1×10-7~10 |
0.56t1/4 |
|
|
1400~1×106 |
>10 |
|
0.1 |
|
注:t為照射時間。 |
8h激光照射皮膚的職業接觸限值(見表5)
表5 激光照射皮膚的職業接觸限值
光譜範圍 |
波長(nm) |
照射時間(s) |
照射量(J/cm2) |
輻照度(W/cm2) |
紫外線 |
200~400 |
1×10-9~3×104 |
同表4 |
|
可見光與紅外線 |
400~1400 |
1×10-9~3×10-7 |
2CA×10-2 |
|
1×10-7~10 |
1.1CAt1/4 |
|
||
10~3×104 |
|
0.2CA |
||
遠紅外線 |
1400~1×106 |
1×10-9~3×104 |
同表4 |
|
注:t為照射時間。 |
5微波輻射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microwave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 微波 microwave頻率為300MHz~300GHz、波長為1m~1mm範圍內的電磁波,包括脈衝微波和連續微波。工作場所微波輻射職業接觸限值見表6。
表6 工作場所微波職業接觸限值
類型 |
日劑量(μW·h/cm2) |
8h平均功率密度(μW/cm2) |
非8h平均功率密度(μW/cm2) |
短時間接觸功率密度(mW/cm2) |
|
全身輻射 |
連續微波 |
400 |
50 |
400/t |
5 |
脈衝微波 |
200 |
25 |
200/t |
5 |
|
肢體局部輻射 |
連續微波或脈衝微波 |
4000 |
500 |
4000/t |
5 |
注:t為受輻射時間,單位為h |
6紫外輻射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ultraviolet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紫外輻射 ultraviolet radiation又稱紫外線(ultraviolet light),指波長為100nm~400nm的電磁輻射。8h工作場所紫外輻射職業接觸限值見表7。
表7 工作場所紫外輻射職業接觸限值
紫外光譜分類 |
8h職業接觸限值 |
|
輻照度(μW/cm2) |
照射量(mJ/cm2) |
|
中波紫外線(280nm≤λ<315nm) |
0.26 |
3.7 |
短波紫外線(100nm≤λ<280nm) |
0.13 |
1.8 |
電焊弧光 |
0.24 |
3.5 |
7高溫作業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eat stress work in the workplace 高溫作業 heat stress work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工作地點平均WBGT指數≥25℃的作業。,表8中規定的WBGT指數相應增加1℃。
表8 工作場所不同體力勞動強度WBGT限值(℃)
接觸時間率 |
體力勞動強度 |
|||
I |
II |
III |
IV |
|
100% |
30 |
28 |
26 |
25 |
75% |
31 |
29 |
28 |
26 |
50% |
32 |
30 |
29 |
28 |
25% |
33 |
32 |
31 |
30 |
注: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按本標準第14章執行,實際工作中可參考附錄B。 |
8噪聲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noise in the workplace
生產性噪聲 industrial noise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聲音。
穩態噪聲 steady noise在觀察時間內,采用聲級計“慢擋”動態特性測量時,聲級波動<3dB(A)的噪聲。
非穩態噪聲 nonsteady noise在觀察時間內,采用聲級計“慢擋”動態特性測量時,聲級波動>3dB(A)的噪聲。
脈衝噪聲 impulsive noise噪聲突然爆發又很快消失,持續時間≤0.5s,間隔時間>1s,聲壓有效值變化≥40dB(A)的噪聲。
A計權聲壓級(A聲級)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LpA,LA
用A計權網絡測得的聲壓級。
等效連續A計權聲壓級(等效聲級)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LAeq,T,LAeq在規定的時間內,某一連續穩態噪聲的A計權聲壓,具有與時變的噪聲相同的均方A計權聲壓,則這一連續穩態聲的聲級就是此時變噪聲的等效聲級,單位用dB(A)表示。
按額定8h工作日規格化的等效連續A計權聲壓級(8h等效聲級) normalization of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to a nominal 8h working day,LEX,8h將一天實際工作時間內接觸的噪聲強度等效為工作8h的等效聲級。
按額定每周工作40h規格化的等效連續A計權聲壓級(每周40h等效聲級) Normalization of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to a nominal 40h working week,LEX,W非每周5d工作製的特殊工作場所接觸的噪聲聲級等效為每周工作40h的等效聲級。
噪聲職業接觸限值
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穩態噪聲限值為85dB(A),非穩態噪聲等效聲級的限值為85dB(A);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時間不等於8h,需計算8h等效聲級,限值為85 dB(A);每周工作不是5d,需計算40h等效聲級,限值為85 dB(A),見表9。
表9 工作場所噪聲職業接觸限值
接觸時間 |
接觸限值[dB(A)] |
備注 |
5d/w,=8h/d |
85 |
非穩態噪聲計算8h等效聲級 |
5d/w,≠8h/d |
85 |
計算8h等效聲級 |
≠5d/w |
85 |
計算40h等效聲級 |
脈衝噪聲工作場所,噪聲聲壓級峰值和脈衝次數不應超過表10的規定。
表10 工作場所脈衝噪聲職業接觸限值
工作日接觸脈衝次數(n,次) |
聲壓級峰值[dB(A)] |
n≤100 |
140 |
100<n≤1000 |
130 |
1000<n≤10000 |
120 |
手傳振動職業接觸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nd-transmitted vibration in the workplace
手傳振動 hand-transmitted vibration生產中使用手持振動工具或接觸受振工件時,直接作用或傳遞到人的手臂的機械振動或衝擊。
手傳振動4h等能量頻率計權振動加速度限值見表11。
表11 工作場所手傳振動職業接觸限值
接觸時間 |
等能量頻率計權振動加速度(m/s2) |
4h |
5 |
9煤礦井下采掘工作場所氣象條件 meteorological requirements in the underground workplace of coal mine
井下采掘工作場所氣象條件應符合表12的規定。
表12 井下采掘工作場所氣象條件
幹球溫度(℃) |
相對濕度(%) |
風速(v,m/s) |
備注 |
不高於28 |
不規定 |
0.5<v≤1.0 |
上限 |
不高於26 |
不規定 |
0.3<v≤0.5 |
至適 |
不低於18 |
不規定 |
v≤0.3 |
增加工作服保暖量 |
10體力勞動強度分級 classification of physical workload
體力勞動強度分為四級,見表13。表13 體力勞動強度分級表
體力勞動強度級別 |
勞動強度指數 (n) |
I |
n≤15 |
Ⅱ |
15<n≤20 |
III |
20<n≤25 |
Ⅳ |
n>25 |
正確使用說明
A.1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職業接觸限值,是用於監督、監測工作場所及工作人員物理因素職業危害狀況、生產裝置泄漏情況,評價工作場所衛生狀況的重要依據。目的在於保護勞動者免受物理性職業性有害因素危害,預防職業病。
A.2 在實施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評價工作場所物理因素職業危害或個人接觸狀況時,應正確運用接觸限值,並按照國家頒布的相關測量方法進行測量和分析。
A.3本標準規定的接觸限值為上限值。
A.4 電磁輻射的功率密度用於表示超高頻、微波和激光的輻射強度。
A.5 超高頻輻射
A.5.1 在遠區場,功率密度與電場強度E(V/m)之間的關係如下:
……………………………………………… (A.1)
式中:
P——功率密度,mW/cm2;
E——電場強度,V/m。
A.5.2 測量時,可選擇功率密度或電場強度。
A.6 高頻電磁場
A.6.1 工作場所高頻電磁場接觸限值適用於接觸高頻電磁輻射的各類作業,但不適用於環境照射及作為醫療或診斷為目的的照射。
A.6.2 頻率在3MHz以下的高頻電磁場,可選擇電場強度或磁場強度。
A.7 工頻電場
A.7.1 工頻電場職業接觸限值適用於交流輸電係統中接觸電磁場的電力工作人員及帶電工作人員。
A.7.2 因工作需要必須進入超過接觸限值的工頻電場地點或延長接觸時間時,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帶電作業人員應該處在“全封閉式”的屏蔽裝置中操作,或應穿包括麵部的屏蔽服。
A.8 微波輻射
A.8.1 工作場所微波輻射接觸限值適用於接觸微波輻射的各類作業,不包括居民所受環境輻射及接受微波診斷或治療的輻射。
A.8.2 脈衝微波固定輻射和非固定輻射的平均功率密度限值相同。
A.8.3 肢體局部輻射不區分連續微波和脈衝微波。
A.8.4 短時間暴露功率密度>1mW/cm2時,除控製暴露時間(按日劑量接觸限值計算)外,還需使用個人防護。
A.9 紫外輻射
A.9.1 本限值適用於人工紫外輻射。
A.9.2 紫外線混合光源包括各段波長紫外線的光源,如電焊弧光。
A.9.3 測量時,可選擇輻照度或照射量。
A.10 工作場所手傳振動接觸限值適用於生產中使用手持振動工具或手接觸受振工件的作業。
在日接振時間不足或超過4小時時,要將其換算為相當於接振4小時的頻率計權振動加速度值,可用式(A.2)計算:
……………………(A.2)
式中:
ahw(T)——頻率計權振動加速度;
T——日接振時間,h/d。
A.11 煤礦井下采掘作業地點氣象條件
A.11.1 煤礦井下采掘作業地點氣象條件適用於煤礦井下采掘作業,也適用於其他礦井下的采掘作業。
A.11.2 表12中的上限及下限值均不是舒適限值。在上限條件下,勞動者仍有一定的悶熱感;在下限的條件下,部分人尚有“稍冷”感。但在此標準範圍內可保證勞動者不發生中暑,並能防止常見病、多發病的高發。
二、職業醫學中職業病、職業禁忌證、工作相關疾病、職業健康監護等名詞術語:
職業病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職業禁忌證 :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性有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於遭受職業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勞動者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工作有關疾病:是與多因素相關的疾病,在職業活動中,由於職業性有害因素等多種因素的作用,導致勞動者罹患某種疾病或潛在疾病顯露或原有疾病加重。
職業性腫瘤:又稱職業癌(occupational cancer),指在工作環境中接觸致癌因素,經過較長的潛隱期而患的某種特定腫瘤。
徐月恒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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